2010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0-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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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国西南五省区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长江上游、鄱阳湖水系、松花江等流域发生特大洪水,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滑坡泥石流灾害,海南、四川两省遭遇历史罕见的强降雨过程,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遭遇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团结奋战,成功抗御了西南地区特大干旱,有效应对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加快推进水利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迎难而上,顽强拼搏,为水利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解决了大量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专项规划内的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利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着力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水资源调度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获得国务院批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布,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0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95.4mm,折合降水总量为65849.6亿m3,比常年(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多8.2%。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6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365.8mm,比常年偏多11.5%;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4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1280.2mm,比常年偏多6.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偏多的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辽宁和吉林等3省(自治区)偏多程度大于30%;降水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1个省(自治区),其中天津、北京和重庆分别偏少18.2%12.6%10.6%

  地表水资源量 2010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9797.6亿m3,折合年径流深314.7mm,比常年偏多11.6%。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16.1%;南方4区比常年偏多10.7%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辽宁和吉林偏多程度大于80%,海南、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安徽和新疆偏多程度在30%60%之间;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和内蒙古偏少程度在30%60%之间。

  2010年,从国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207.0亿m3;从国内流出国境的水量为6047.3亿m3,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1335.6亿m3;全国入海水量为18494.4亿m3

  地下水资源量 2010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为8417.0亿m3,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852.9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6903.4亿m3平原区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339.3亿m3。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545.2亿m3。北方平原区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0.7%36.4%8.3%4.6%

  水资源总量 2010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30906.4亿m3比常年偏多11.5%。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08.8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2%,也就是说,地下水资源量的86.8%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6049.5亿m3比常年偏多15.0%占全国的19.6%;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4856.9亿m3比常年偏多10.7%占全国的80.4%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6.9%,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32.6m3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10年对全国532座大型水库和3044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3404.6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484.1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054.8亿m3,比年初增加417.7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49.8亿m3,比年初增加66.4亿m3。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98.1亿m3,其中黄河区减少11.8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386.0亿m3,其中长江区和珠江区分别增加220.4亿m3115.6亿m3。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湖北、贵州、吉林、广西、广东、湖南、四川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534.6亿m3;青海、江苏、陕西、海南、甘肃、山西等8个省(自治区)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50.5亿m3;宁夏、西藏2个自治区水库蓄水量没有变化。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10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9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29.2亿m36个水资源一级区中,除辽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增加27.3亿m3外,其他水资源一级区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海河区和淮河区分别减少27.6亿m317.6亿m3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仅有5个省级行政区,其中辽宁和吉林分别增加23.5亿m36.8亿m3;储存量减少的有1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河北减少最多,为25.3亿m3,安徽、江苏、甘肃、黑龙江和北京的减少量在4亿~9亿m3之间。

  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10年,20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76个,漏斗总面积6.1km2。在36个浅层(潜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有11个,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于20m的有21。在40个深层(承压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有16,年末漏斗中心水头埋深大于50m的有11个。2010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12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 19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18个,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8个。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 2010年全国总供水量6022.0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19.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1%,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5%。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2.3%,引水工程占33.9%,提水工程占30.8%,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占3.0%。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1.7%,深层承压水占17.9%,微咸水占0.4%

  北方6区供水量2704.9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4.9%;南方4区供水量3317.1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5.1%。南方各省级行政区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大多占其总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源供水占有较大比例,河北、北京、河南和山西4个省(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488.0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01.9亿m3131.3亿m352.0亿m3

  用水量 2010年全国总用水量6022.0亿m3,其中生活用水占12.7%,工业用水占24.0%,农业用水占61.3%,生态与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2.0%。与2009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56.8亿m3,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7.7亿m3,工业用水增加56.4亿m3,农业用水减少34.1亿m3,生态与环境补水增加16.8亿m3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m3的有江苏、新疆、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m3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西藏、宁夏、新疆、甘肃、黑龙江、海南、青海7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湖北4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重庆和广东4个省(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 2010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82.2亿m3,其中农业耗水占73.6%,工业耗水占11.2%,生活耗水占12.4%,生态与环境补水耗水占2.8%。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3%,工业为25%,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6%

  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10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92亿t

  用水指标 2010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50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50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每日193L,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83L,农田实灌面积亩均用水量为421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90m3。按可比价计算,201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9年下降了9%7%

  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m3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广西7个省(自治区),其中新疆、西藏、宁夏分别达2464m31178m31150m3;小于3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西和陕西等10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最低,仅178m3。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为984m3;小于1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东和山西等10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24m325m3

  

四、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2010年,对全国17.6km的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8%类水河长占30.0%类水河长占26.6%类水河长占13.1%类水河长占7.8%,劣类水河长占17.7%。全国全年类水河长比例为61.4%,比2009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国10个水资源一级区类水河长比例由高至低排序,依次为:西北诸河区95.8%、西南诸河区86.9%、东南诸河区75.7%、珠江区70.8%、长江区67.4%、松花江区50.8%、黄河区42.5%、辽河区41.7%、淮河区38.9%、海河区37.2%

  湖泊水质 99个湖泊的2.5km2水面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类水的面积占58.9%类和类水的面积共占27.9%,劣类水的面积占13.2%对上述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贫营养湖泊有1个,中营养湖泊有33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37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28个。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类水面积占60.1%类水面积占28.4%IV类水面积占11.5%全湖总体水质为。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类、类、劣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0.3%18.8%80.9%全湖总体水质为劣。除贡湖、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他湖区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水质均为劣类。营养状态与2009年相同,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类、西半湖为类,总体水质为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类、西半湖为劣类,总体水质为劣类。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 在监测评价的437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类水)的水库有341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8.0%;水质未达到类水的水库有96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22.0%,其中水质为劣类水的水库有37座。对420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水库有291座,轻度富营养水库102座,中度富营养水库25座,重度富营养水库2座。

  省界水体水质 对全国339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51.3%,水污染严重的劣类占20.6%。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和东南诸河区,海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污染项目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2010年全国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902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评价,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46.0%,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54.7%,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41.3%。在一级水功能中,保护区达标率为63.3%,保留区达标率为61.1%,缓冲区达标率为33.0%

  地下水水质 2010年,根据763眼监测井的水质监测资料,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分类评价。水质适合于各种使用用途的类监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11.8%,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类监测井占26.2%,适合除饮用外其它用途的类监测井占62.0%  

  说明:《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1     2010年各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m3

  

  水资源

  一级区

  降水总量

  地表水

  资源量

  地下水

  资源量

  地下水与地表水

  资源不重复量

  水资源

   

   

  65849.6

  29797.6

  8417.0

  1108.8

  30906.4

  北方6

  22155.1

  5084.3

  2699.5

  965.2

  6049.5

  南方4

  43694.5

  24713.3

  5717.5

  143.6

  24856.9

  松花江

  4946.0

  1433.2

  476.4

  206.8

  1640.0

   

  2260.2

  702.3

  235.1

  110.5

  812.8

   

  1705.6

  149.0

  224.4

  158.2

  307.2

   

  3571.3

  568.9

  385.2

  111.0

  679.8

   

  2756.8

  709.8

  412.2

  253.1

  962.9

   

  20686.4

  11146.1

  2619.1

  118.0

  11264.1

  其中:太湖

  451.0

  187.2

  46.7

  22.7

  209.8

  东南诸河

  4368.3

  2858.2

  559.9

  10.8

  2869.0

   

  9377.0

  4921.3

  1115.9

  14.8

  4936.1

  西南诸河

  9262.7

  5787.7

  1422.7

  0.0

  5787.7

  西北诸河

  6915.2

  1521.0

  966.1

  125.7

  1646.7

  
 2     2010年各水资源一级区供用水量     单位:亿m3

  水资源

  一级区

    

    

  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

  总供水量

  生活

  工业

  农业

  生态

  总用水量

   

  4881.6

  1107.3

  33.1

  6022.0

  765.8

  1447.3

  3689.1

  119.8

  6022.0

  北方6

  1713.8

  970.4

  20.7

  2704.9

  274.5

  346.7

  2008.2

  75.5

  2704.9

  南方4

  3167.8

  136.9

  12.4

  3317.1

  491.3

  1100.6

  1680.9

  44.3

  3317.1

  松花江

  259.2

  197.3

  0.1

  456.6

  34.4

  82.5

  331.4

  8.3

  456.6

   

  91.8

  113.0

  4.1

  208.9

  33.3

  34.8

  136.7

  4.1

  208.9

   

  122.5

  236.2

  9.7

  368.3

  59.0

  50.8

  247.6

  10.9

  368.3

   

  262.6

  126.8

  2.8

  392.3

  44.0

  61.5

  277.6

  9.1

  392.3

   

  463.5

  172.7

  3.1

  639.3

  85.9

  98.8

  445.5

  9.2

  639.3

    

  1889.7

  85.1

  8.4

  1983.1

  268.5

  746.6

  948.2

  19.9

  1983.1

  其中:太湖

  354.7

  0.6

  0.1

  355.3

  48.5

  212.5

  91.3

  3.1

  355.3

  东南诸河

  333.2

  8.5

  0.8

  342.5

  53.1

  121.8

  157.8

  9.8

  342.5

   

  840.7

  39.6

  3.1

  883.5

  157.4

  222.6

  489.2

  14.2

  883.5

  西南诸河

  104.3

  3.6

  0.1

  108.0

  12.3

  9.7

  85.7

  0.4

  108.0

  西北诸河

  514.1

  124.4

  1.0

  639.5

  18.0

  18.4

  569.4

  33.7

  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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