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2020年中国河流泥沙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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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以下简称《泥沙公报》)中各流域水沙状况系             编
根据河流选择的水文控制站实测径流量和实测输沙量与多年平均值的比较进行                  写
描述。                                                 说
                                                    明
      2. 河流中运动的泥沙一般分为悬移质(悬浮于水中运动)与推移质(沿河
底推移运动)两种。《泥沙公报》中的输沙量一般是指悬移质部分,不包括推移质。

      3.《泥沙公报》中描写河流泥沙的主要物理量及其定义如下:
      流 量——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立方米 / 秒);
      径 流 量——一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断面的水量(立方米);
      输 沙 量——一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断面的泥沙质量(吨);
      输沙模数——时段总输沙量与相应集水面积的比值 [ 吨 /(年 • 平方公里)];
      含 沙 量——单位体积浑水中所含干沙的质量(千克 / 立方米);
      中数粒径——泥沙颗粒组成中的代表性粒径(毫米),小于等于该粒径的
泥沙占总质量的 50%。
      4. 河流泥沙测验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一般采用断面取样法配合流量测验
求算断面单位时间内悬移质的输沙量,并根据水、沙过程推算日、月、年等的
输沙量。同时进行泥沙颗粒级配分析,求得泥沙粒径特征值。河床与水库的冲
淤变化一般采用断面法测量与推算。
      5. 本期《泥沙公报》中除高程专门说明者外,均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6. 本期《泥沙公报》的多年平均值除另有说明外,一般是指 1950—2020 年
实测值的平均数值,如实测起始年份晚于 1950 年,则取实测起始年份至 2020
年的平均值;近 5 年和近 10 年平均值分别是指 2016—2020 年和 2011—2020 年
实测值的平均数值;基本持平是指径流量和输沙量的变化幅度不超过 5%。
      7. 本期《泥沙公报》新增韩江、南渡江和疏勒河 3 条河流和攀枝花等 22 个
水文站、洪水泥沙及近 10 年水沙变化态势等内容。
      8. 本期《泥沙公报》发布的泥沙信息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的河流泥沙信息。
      9. 本期《泥沙公报》参加编写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
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
流域管理局的水文局,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
新疆、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安徽、湖南、浙江、江西、福建、云南、广西、
广东、青海、贵州、海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
理)局(中心、站、总站)。
      《泥沙公报》编写组由水利部水文司、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
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与各流域管理机构水文局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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