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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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署各地谋划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月25日,水利部召开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田学斌副部长部署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求地方强化风险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让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放心水。

  一要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和动态清零。实行农村饮水状况排查全覆盖,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台账,对脱贫地区和供水薄弱地区要加密监测频次,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的防止返贫监测户数据进行比对和共享。畅通各级监督举报通道,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确保动态清零。做实县级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整乡整村的饮水安全风险。

  二要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落实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新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建设,已建工程要对标整改、逐步达标。脱贫地区要强化农村供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推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强化稳定水源建设,用好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水源,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减少小型分散供水人口数量。到今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85%。

  三要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工程管理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加强村级管水员培训,确保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有名有实有效。推进县域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运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区域统筹发展。完善水价机制,加强水费收缴,促进工程长效运行。要把水质提升作为重点,加快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达标供水。

河南高质量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工作

  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五水综改"暨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2021年农村供水"四化"(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情况,对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四化"。水利厅制定了《河南省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方案》,计划到2025年,完成60个县(市、区)农村供水"四化"工作。2022年,完成第一批32个县(市、区)农村供水"四化"任务,完成投资30亿元,濮阳市、平顶山市全域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地表水源置换1300多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100多万人。积极推进第二批18个县(市、区)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完成投资30亿元。启动第三批10个县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完成投资10亿元。

  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统筹运用PPP、BOT、EPC+O等模式,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设进度。规划总投资约300亿元,其中第一批32个县(市、区)规划总投资160亿元,第二批18个县(市、区)规划总投资140亿元。到2021年底,已到位资金113亿元,完成资金90亿元。2022年继续推动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

  三是开展监测排查和督促指导。结合河南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省开展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根据水利部冬季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1月26日印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区),逐个工程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水利厅领导牵头、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与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对口联系、调研指导、帮扶监督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调研督导、技术帮扶工作。

  四是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和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省级维修养护资金8300万元。指导督促县(市、区)结合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情况,编制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市级水行政主管和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河北加快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源江水置换

  河北省把不断增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完善规模化供水网络,补齐工程建设短板。2022年,计划投资127亿元,在南水北调受水区41个县(市、区)继续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完成700万以上农村人口江水置换,让南水北调受水区2800多万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放心水、干净水。

  一是压实责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管协调、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将相关市县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地下水超采治理等考核内容,对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市县,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县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

  二是破解瓶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督促市县政府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用地、交通等外部环境问题,落实南水北调农村生活用水指标和水价补贴政策,筹措村内管网改造、征占地补偿等建设资金,推动工程早建成、早受益。

  三是强化管理,确保工程效益发挥。指导市县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把招标采购、施工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关口,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建立水源保护、工程运行、水质监测等自动化监控系统,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

辽宁创新构建农村供水"六化"体系

  辽宁省强化顶层设计,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供水顶层设计。认真落实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总体要求,经省政府业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正式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报告》,规划总投资75.3亿元,改善845万农村人口饮用水条件,目标到2025年,建立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用水便利化、运维智慧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供水"六化"体系。

  二是统筹部署农村供水工作。2022年以来,省政府两次召开农村供水专题会议,研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以省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十四五"期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比例。其中,2022年落实省级资金13.3亿元。省水利厅两次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会议,提出农村供水项目"高位推进、顶层设计、前期工作、投融资机制、水费制度、运维主体"等6项重点工作。

  三是竭力谋划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细化2022年拟建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计划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32处,已全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涉及农村人口243.7万人。计划实施小型工程标准化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1562处,已全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涉及农村人口199万人。

  四是全力推进工程维修养护。及时分解下达中央维修养护资金,省级落实配套资金3000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2646处,受益人口269万人,按照"解决问题、保障运行、提高效益"的原则,高效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建立维修养护资金分配与水费收缴状况挂钩的激励机制,带动水费收缴率,创新运行管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五是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分解下达省级水质检测补助资金1980万元,2022年全省计划检测工程1.4万处,检测水样3万个。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全面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单位规范化、检测能力资质化、检测人员专业化、检测结果标准化的"四化"管理体系。

  六是完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完成《辽宁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规程》《辽宁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测算导则》地方标准的编制,启动农村供水工程前期工作、竣工验收、运行管理、水质检测、维修养护等5项地方标准及农村供水条例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黑龙江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黑龙江省对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短板,坚决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2年,继续争取落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亿元,以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为主,结合老旧管网和工程建设改造,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将农村供水工程省级维修养护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21年、2022年分别安排1600万元和2000万元省级维修养护资金,于2022年内统一实施。将工程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管网漏损率高、冬季管网易冻损的农村供水设施,结合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全部纳入维修养护范围,切实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三是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市县及时更新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持续加强暗访力度,每月调度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饮水状况监测情况,将农村供水问题整改纳入工程建设或维修养护项目台账,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范围。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区域统筹管理,整体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

湖北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标升级

  湖北省抢抓乡村振兴发展机遇,以农村饮水提标升级项目为主线抓建设,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促管理,持续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继续实行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联络机制,完善工作专班和5个联系组制度,编印年度重点项目简介,组织开展分片联系调研和技术指导,指导督促市县做深做细做实做优前期工作。增加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市县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半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力争79个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全部开工、加快实施,完工项目30个,再提升3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二是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方向,再推进一批县(市、区)组建县级城乡或农村供水公司,对县域城乡供水和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托管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挑选山区、丘陵、平原湖区等三类不同区域县市,开展典型调研,凝练有效做法,扩大辐射面。

  三是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将农村供水"服务卡"张贴到灶台水池,供水单位派员入驻村级微信群。全面推行千吨万人水厂"公众开放日"制度,邀请受益群众参观座谈、交流互动,倒逼供水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提升。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遴选。坚持目标和结果导向,通过建章立制、奖优罚劣、关口前移、全程管控,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确保精准投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湖南着力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护水平

  湖南省通过实施老旧水厂更新改造、小型水厂标准化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和中小型水库等项目,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强化水质保障等举措,着力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护水平。预计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规模化供水工程将覆盖更多农村居民。

  一是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对1144处农村供水工程实施建设或维修养护,预计受益人口224万人,目前进展顺利,已落实资金7.53亿元,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18处,受益人口152万人。2022年维修养护工作已经启动,计划对4800多处农村供水工程实施维修养护,预计覆盖人口1800多万人。

  二是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水员队伍,推进1001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着力提升小型供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水质保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研究出台省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逐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落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是着力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围绕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监测等技术,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行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提高管水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宣传力度,督促全省138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畅通监督渠道,为农村群众排忧解难,为农村供水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重庆抓好农村供水"四项重点"工作

  2022年,重庆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一改三提"五年行动为抓手,着力抓好农村供水"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一改三提"五年行动。力争2022年完成市级财政投资2亿元,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供水量、水质达标率和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对自然地理条件较好,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渝西片区,鼓励建设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对自然地理条件较差,农村人口相对分散的渝东南、渝东北地区,指导区县改造和新建小型标准化集中供水工程,重点解决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套不完善的问题,更新改造老旧管网。加快推进建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积极创建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专业化管的"四管"示范工程。

  二是精心打造农村供水规模化重点示范工程。拟在全市打造10个以上日供水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规模化供水示范工程,充分发挥规模化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倾情化解农村供水信访问题。全面畅通农村供水工程维修服务电话及市、县两级农村供水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解决好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建立动态清零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全面推进有偿供水。将水价制定、水费收缴与维修养护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撬动农村供水市场体系,带动建立良性发展的农村供水投融资机制。

云南积极谋划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云南省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有效衔接,着力补齐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拟完成投资150亿元,建设1100处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改善15万目前仅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17.5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的供水条件。

  二是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原则,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等"五化"为抓手,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网、同价、同服务等"五同"为目标,启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三是提升抵边行政村供水保障水平。通过现场调研、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指导边境县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全省抵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以提升。

  四是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加强农村饮水状况动态监测,促进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继续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管护维修项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好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甘肃切实做好农村供水"四抓"工作

  甘肃省以促进农村群众共享供水发展成果为目标,实施农村供水改造提升惠民工程,强化水质保障和水费收缴,通过做好"四抓"工作,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市县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群体,抓好动态监测帮扶。以水利部12314等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为导向,实行"省级督导、市级督办、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供水投诉问题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行业内部通报、约谈水务部门或县区政府等措施,督促县区政府和水务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督办、限时办结的联动处理机制,确保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二抓工程建设。延续2021年为民办实事好的经验做法,在13个市州、34个县区实施52处农村供水工程,将其纳入202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范围,全力推进。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将2022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分解至县区,充分发挥中央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指导督促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效能。

  三抓运行管理。做好首批41个星级水厂典型经验宣传工作,继续遴选一批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行的星级水厂,辐射带动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服务。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对40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开展综合评估,督促各市县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配套完善并规范运行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努力构建水源可靠、水质达标、供水高效、服务智能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四抓基础支撑。修订完善《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规范农村供水建设、运行管理,落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持续将农村供水管理责任向乡镇和村社延伸,通过现场实操、岗位练兵、技能大赛、交流观摩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水质检测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农村供水"最后一米"服务保障水平。

宁夏持续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

  2022年,宁夏以全面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巩固拓展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坚持远近梯次布局、大中小微并举、调引提蓄结合,积极构建"覆盖全域、城乡一体、南北调配、丰枯互济"的全区城乡供水现代水网体系,计划完成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东线供水工程和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主体工程。强化省级领导包抓和部门联合推进机制落实,形成示范区建设齐抓共管、部门协作工作合力。深化城乡供水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试点。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提供大额长期贷款,支持项目融资建设。全区计划完成年度投资任务16.06亿元。

  二是促进城乡供水工程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水源保护、水厂运行、维修养护、水质净化和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加强从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到水质检测监测、供水保障服务等全流程管理。充分利用财政部下达的维修养护资金,对全区13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巡查巡检,定期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治,坚持动态清零。全区22个县(区)、71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部建立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全年分批次集中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

  三是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完善抗旱应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梳理各渠道农村供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完善城乡供水投诉舆情受理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地供水动态,妥善解决涉水舆情问题。

新疆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新疆指导督促市县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变为年度实施计划,建成新疆防止返贫农村供水监测平台,为自治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提供农村供水安全保障。

  一是压实目标责任,促进工作落实。自治区水利厅根据全疆13个地(州)农村供水工作特点,制定并下发了各地(州)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任务清单。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采取分地(州)包干形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签订责任书,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储备。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水利厅开辟绿色通道,从自治区农村供水专家库中选取30名专家,对各地(州)上报项目随到随审,2022年已完成审查项目13项,总投资31亿元。督促指导地(州)做好年度实施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审查工作,加快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项目融资建设。目前各地(州)通过利用乡村振兴衔接、地方债、涉农整合等方式筹措工程建设资金17亿元。近日,水利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融资建设的通知》,前往全疆13个地(州)召开农村供水项目融资推进会。库尔勒市、巴楚县已签署贷款协议,贷款金额3.08亿元,其他地区初步达成贷款意向55亿元。

  四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需要并结合财力可能,明确2022年度维修养护24项农村供水工程项目。成立由副厅长担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博州、精河县分别设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持续推进精河县茫丁乡肖乃村农村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实施,确保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近期,组织对120座农村供水厂责任人进行电话问询、245个脱贫户开展电话回访,水厂运行良好,用水户满意度较高。

作者:    责编: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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