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简报2023年第5期(总第5期)
按语: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强化小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合力推动全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各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探索创新出了一批管用做法、成功经验和崭新亮点,为强化典型示范,现将部分省份案例经验进行汇编,供学习借鉴。
浙江全力以赴守底线 安全生产促发展
浙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高标准定位、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全力保障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
一是严创标,运行管理标准化。出台《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关于开展1000kW以下小水电站“两不”“八有”创建工作通知》,全省838座1000kW以上小水电站完成标准化创建,49座获得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称号,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消隐患,风险排查精细化。聘请专业机构,对老旧小水电站开展安全检测,近三年累计完成检测600余座。抓实风险排查整改,对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销号。组织修订完善小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指导做好险情应急处置。
三是重提升,绿色转型现代化。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小水电生态治理、GEF增值项目等支持水电站提升改造,近五年累计完成改造458座。编制《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规划》,扎实推动新阶段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推广水电站集约化管理模式,实行全方位监管、远程值守、集中运维,提升小水电站现代化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
福建实施压力钢管检测全覆盖
牢牢守住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底线
福建紧盯小水电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全域推进电站压力钢管定期安全检测,着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各方责任。召开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部署小水电站压力钢管安全检测与评估工作;市县水利部门牵头抓总,明确电站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启动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
二是细化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压力钢管安全检测规程,重点关注巡视检查、外观检测和腐蚀检测等内容,按照风险危害程度,优先完成全省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上、水头30米以上的约3200座小水电站检测。发现安全问题的尽快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限期在年底前整改销号。
三是协调推进、形成各方合力。建立“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机制,及时调度、动态跟踪。加强部门协作,采取通报、约谈、扣减信用分、暂停并网等方式合力推进。组织压力钢管检测专题培训,引导一批积极性高的电站先行开展检测。发挥水电商会行业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检测单位难找、检测费用高、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是落实整改、保障生产安全。目前,全省小水电压力钢管安全检测完成率已达63.2%,其中,龙岩市633座、泉州市335座电站已率先完成压力钢管安全检测与评估,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通过检测全覆盖,加强事前预防,坚决守牢了安全底线,夯实了小水电绿色发展基础。
吉林出台激励电价政策
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吉林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循序渐进,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力小水电发挥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的载体作用。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部门协同推动电价调整。针对全省多种电价并存、上网电价偏低的现状,为鼓励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促进小水电安全绿色发展,省水利厅统筹推进,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新一轮小水电上网电价调整,经多部门协商,健全了激励电价政策。
二是创新多项举措,夯实小水电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制度,明确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八有”工作目标: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记录、有鉴定检测、有标志标识、有防护措施、有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稳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
三是强化激励引导,加快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9月,将小水电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0.3815元/千瓦时,新电价每年为全省小水电发电企业增收2000余万元。2022年11月,进一步调整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至0.3867元/千瓦时,增幅达1.4%。在统一电价基础上,对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电站、二级电站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实施激励,即再分别上调0.015、0.012、0.02元/千瓦时。截至2023年8月底,全省共有小水电站274座,累计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电站108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7座。
江西守底线 强监督
积极推进小水电安全绿色转型发展
江西扎实开展小水电站安全检查,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引导安全绿色转型发展,实现全省小水电站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建立“五个责任人”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基础上,新增技术和巡查责任人,形成小水电安全生产“五个责任人”体系,每年开展上岗培训并挂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汛前、汛后水电站专项检查,下达“一市一单”问题台账,跟踪调度整改。紧盯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及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开展责任人履职电话抽检。将小水电站安全检查、生态流量泄放达标情况分别纳入全省水利综合督查事项和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做到每季有检查,问题有跟踪,年终有考核。
二是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编写《农村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明确安全鉴定资质要求、鉴定(评估)审定权限、鉴定(评估)的技术要求,联合发改、生态、能源、电网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估)作为清理整改销号的前置条件。截至2023年8月,全省小水电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全部完成。
三是实施精准奖补,推动小水电安全绿色转型发展。建立省级奖补机制,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成功创建绿色示范电站及安全生产一级达标电站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安全生产一级达标电站15座、绿色示范电站78座。鼓励开展小水电现代化、集约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安全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广丰区、武宁县和南丰县集约化平台相继建成,成果逐渐凸显。
广东狠抓安全生产“四提升”
持续强化小水电安全监管
广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小水电站装机规模偏小、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基层安全监管压力大等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四提升”,持续强化水电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印发《广东省小水电站定期检验管理暂行办法》(粤水规范字〔2023〕1号),修订原有办法,针对目前难以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定期检验,把握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二是突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省水利厅组织全省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的具体流程以及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的具体要求。各地市同步跟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截至6月底,梅州市组织开展3批次、500余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广州市从化区召开电站业主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开展电站现场教学,受到基层业主好评。
三是信息技术赋能,提升安全管理及应急响应能力。结合汛期应急响应等工作需求,打造“广东省小水电综合应用平台”,新增“防汛预警”功能模块,结合水雨情、气象预报信息等实时数据,结合电站安全隐患状况、区域自然灾害信息等,通过模型算法综合研判,筛选出高风险状态电站,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责任人,提升电站应急响应能力。
四是统筹要素资源,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为做好小水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省水利厅统筹全厅各要素资源,充分利用各流域管理局的人员力量,分片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厅机关检查小水电站近100宗,各流域管理局检查小水电站300余宗,现场指导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管理。
贵州着力“三个推进”
全面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水平
贵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三个推进”,全面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水平,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一是推进小水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印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小水电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有关文件,逐站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联动推行汛前安全检查全覆盖;部署“贵州省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两年时间完成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力争消除安全隐患存量问题。
二是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围绕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实现电站智能化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编制了《贵州省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规划》。指导黔东南州开展小水电集约化改革试点,目前已建成舞阳河流域水电集控中心,一期已整合完成小水电16座、总装机容量4.98万千瓦,二期计划年内整合20余座水电站。
三是推进水电站发电放水安全管理机制建立。省水利厅联合省安委会办公室、省能源局和贵州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电站发电放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水电站发电放水协调机制,实施安全预警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和警示通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从严从实 多措并举
坚决筑牢小水电站安全底线
湖南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各项措施,确保全省小水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突出整治安全隐患。全省4231座小水电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聚焦小水电站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今年已排查发现问题383处,整改销号233处,其余正按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全力确保度汛安全。相继开展防汛备汛专项检查、小水电生态流量与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等多轮次督导检查,向各地交办问题70余处,督促立行立改。紧盯天气变化,先后5次对强降雨覆盖区内小水电站发布安全度汛工作提示和预警信息。对100余座电站进行叫应提醒,开展防汛值班抽查,督促责任人到岗履职,指导做好巡查防守和避险转移。
三是全面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提前谋划部署,强力督促全省1077座库容10万m3及以上小水电站大坝开展安全鉴定,目前已完成897座,有效提升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示范带头。通过出台资金激励、考核约束等政策措施,采取专家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大力推动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截至目前,已累计成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电站7座、二级33座、三级76座。
四川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力抓好小水电站安全监管
四川坚决扛牢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质效。2023年以来,全省未发生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履职担责”完善机制。对照国务院安全监管“十五条硬措施”,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建立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在省级平台公示市县两级“四个责任人”2.9万余名,全面厘清水利系统监管电站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安全基本信息和重点监管名录,督促落实危险源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措施,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
二是“喊醒叫明”防汛保安。突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理念。时刻警惕旱涝急转的关键期,加强上下游、左右岸信息共享、协同通报,形成预警闭环,做到“上游下雨、中游吹哨、下游开跑”,全面做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将安全管理举措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到最小单元。
三是“敢于亮剑”整改隐患。建立小水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锚定“人员不伤亡、电站水库不垮坝、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结合汛期检查和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定期通报整治进度。今年汛前汛中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已达99.2%,246个未完成整改的均已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
辽宁开发小水电防汛报汛平台
构建信息化防汛体系
辽宁本着“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的安全理念,抓紧抓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报汛工作,开发小水电防汛报汛平台,着力构建信息化防汛体系。
一是科学谋划,高质量建设防汛报汛平台。针对库容10万m3以上的63座非水库电站,投资50余万元建设了小水电站报汛平台,平台主要由水电站报汛、数据统计、后台管理三大部分构成,能够实现报汛地图浏览、报汛信息处理、水电站管理员考勤、短信群发、数据统计、超汛限监管等功能,进一步筑牢了全省小水电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铜墙铁壁。
二是提前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电站汛前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度汛准备工作。4月,在沈阳召开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安全度汛工作培训会议,开展报汛平台全省培训。
三是细化责任,确保电站汛期大坝安全。编制了《辽宁省小水电站防汛信息手册》,将防汛责任人、电站基本信息通报各防汛参加部门。积极推进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完成大坝安全鉴定(评估)的电站119座,完成率74.3%,预计年底可全部完成。
浙江丽水“点线面”三维发力
筑牢小水电安全防线
近年来,浙江丽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100-1=0”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时时、处处、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抓细小水电管理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面上统筹,推动安全责任落地落实。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统筹制定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将重点安全指标纳入市对县级的考评体系,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注重线上推进,确保安全监管提质提效。高质量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有效提升小水电行业管理水平;强化闭环整改机制,紧扣安全职责,闭环销号安全薄弱环节和漏洞短板;强化“检查即执法”,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水平,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是聚焦点上发力,突出安全举措创新赋能。联动一体化监管,筑牢绿色小水电安全底线;建立全覆盖模型,创建生态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手段规范小水电企业行为;推进数字化管理,赋能新阶段小水电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