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简报2023年第9期(总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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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要求、原则、目标和任务,优先规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在集中供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加强县域统管专业化管护,组织力量加快编制省级或市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取得积极进展。吉林、广东、安徽、浙江、宁夏等省(市、区)和青岛市等地基础较好、进度较快,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有力、项目扎实,在全面实现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互联网+城乡供水”等方面成效显著。现将有关经验做法进行编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吉林省探索东北地区农村供水

高质量发展模式

  吉林省人民政府对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要求,为助力早日“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制定《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明确到2024年底全面实行工程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24小时供水、到2026年底全面实行计量收费,逐步推动城乡供水均等化。

  一、全面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大力推进供水管网延伸,挖掘现有水源潜力,利用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水库、河流及地下水等水源,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实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以工程为对象,综合实施规模化供水、增加水源和更新完善制水、提水、输水设施设备等措施,创造满足24小时供水的水量、水质和稳定运行条件。加快推进安防、流量、温度和水质等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使用,大力推动加热保温、自动启停、自动反冲洗等设备安装,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无人值守”“少人巡查”“专业维护”。

  二、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制机制。聚焦农村供水城市化、农民用水市民化、工程运行企业化,保障24小时稳定供水。出台并全面落实《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健全优化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等规章制度。全面实行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以县为单元对县域农村供水工程统一建设、管理和运营,同步对管水员实行统一专业化管理,依法依规推进水费县级统管、统筹使用,做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县域平衡。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和工程标准化管护,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全面做好供水服务,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制度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省县两级编制《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源,明确水源置换、配套优化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和节点。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卫生监督,健全水质巡检、千吨万人出厂水日检制度。加强水源保护,健全水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广东省创新开展农村供水

“三同五化”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引领,以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为抓手,高标准谋篇布局,全面构筑农村供水高质量保障体系。

  一、坚持高位推动。2022年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后,广东省水利厅等10个部门印发《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广东省水利厅还制定《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思路,提出到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5%以上,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县域统管、专业化、智慧化比例均达到90%以上。

  二、坚持法治引领。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颁布,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提出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推行工程管护专业化,将县域统管、24小时不间断供水等上升为法律条款,把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三、坚持两手发力。用足用好银行金融性政策融资,邀请粤海集团、北控集团、中国水务集团等参与,政企银合作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连续3年农村供水工程投资超100亿元,累计325亿元,其中专项债、金融等资金238.9亿元。预计2024、2025年每年还将完成至少100亿元投资。茂名市信宜市、河源东源县、云浮市云安区全域推进政企合作建设“利长远、惠民生”的供水项目。

  四、坚持县域统管。将县域统管作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标志性工作,以省政府联席会名义下达目标到县政府。茂名市茂南区深化城乡饮用水体制改革,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运维;梅州市五华县全域布局、综合施策,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管理架构,做好供水服务,提升保障能力;肇庆下辖7个县政府全部与农村供水专业化公司签约,实现全域统管。目前,广东省县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达76.8%。

  五、坚持规模发展。广东结合水网建设,优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农村供水规模化率从2021年初的68%开始每年提升3~5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基本稳定在99%以上,水质合格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农村群众喝上“品质水”。广东省争取明年农村供水规模化率达到87%。

安徽省全面启动农村供水

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

  近年来,安徽省大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安徽省委、省政府启动“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提升工程,通过用地表水替换原来的地下水水源。目前,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总处数从2022年底的37万余处减并至目前的不足10万处,减少70%以上。安徽省水利厅编制的《安徽省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提请省人民政府审议,计划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5%;到2027年,全省全面实现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

  一、分区分类推进。皖北地区结合引调水工程建设,实施城乡供水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水源,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淮丘陵区、沿江圩区,加大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力度,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大别山区及皖南山区,依托稳定水源最大限度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减少分散供水,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二、优化工程体系。2023—2025年,新建、扩建、改建供水项目6264个,建设与提升县级供水信息管理系统45处、县级供水水质检测中心28处。到2025年底,全省规划农村集中供水工程4365处、供水规模928.47万m3/d、供水人口5301.98万;农村分散供水工程1.44万处、供水人口14.09万,分别减少87%、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5%,皖北地区群众全部用上地表水。到2027年底,全省全面实现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

  三、强力推动县域统管。以县(市、区)为单位,优先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对暂未实行城乡供水统一管理的,先行推进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到2025年底前,有农村供水任务的98个县(市、区)中,6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统一管理,3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县级统管单位全面加强从水源、水厂、管网到农户的全链条管理,实行供水管理、服务直接到农户的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农村供水排水一体化。

  四、完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在工程措施方面,淮北平原区将淮水北调、引江济淮等地表水作为日常供水主水源,区域中深层地下水作为备用水源。江淮丘陵区将当地地表水作为日常供水主水源,淠史杭灌区渠道、引江济淮、驷马山引江工程等引调水作为备用水源,通过区域连通管道实现水量调度。沿江圩区水源主要是长江及其主要支流;针对发生的局部性干旱,通过增加抽引长江水和连通管网调度水量,保障供水安全。大别山区、皖南山区优选高保证率水库、区域骨干河流为水源,对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建设水库调蓄、建堰坝拦水等应急地表水源工程,对水源条件较差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少量分散供水工程采取打井作为应急措施。辅以分类制定应急供水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输水、拦水、提水等供水设施防护维修工作,强化水源调度,确保供水安全。

浙江省加快推进单村水站改造提升

确保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优质水

  浙江省在已基本构建“三纵八横十枢”省域水资源互联互通水网格局、形成规模化为主的供水格局、构建数字供水应用上下贯通的基础上,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实施意见》,聚焦8828座单村水站,开展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浙江全省单村水站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单村水站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一、强化规划布局。全面摸排现有8828座单村水站运行情况和覆盖的242万人口饮水状况,按照“覆盖替代一批、新建改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乡村振兴、下山移民、易地搬迁等规划的衔接,实施“一县一方案”“一站一策”,制定2023—2025年全省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任务计划,逐县分解下达改造提升任务。

  二、分门别类推进。到2025年,对8828座单村水站,

  城镇水厂管网延伸3784公里、泵站328处,覆盖882座,惠及35.5万人。新建规模化水厂28处,覆盖359座,惠及5.2万人。新改建4338座,更新管网1.25万公里,惠及120万人。巩固提升3088座,专人巡查、日常养护、定期维修、年度评估,惠及80万人。加强2025年前下山移民、易地搬迁现有161座单村水站运行管护。加强零星分散群众供水保障。

  三、强化专业管护。强化县级统管,完善水费收取、考核激励等制度,迭代升级“浙水好喝”数字化应用系统,完善运行管理“一县一平台”,确保常态长效。依法开展水源保护,2025年,单村水站水源地保护范围确定工作全部完成,水质监测覆盖率达20%以上。加强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试点,实行单村水站供水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创建一批美丽水站,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造“互联网+城乡供水”

示范省(区)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紧扣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目标,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探索推进全域数字孪生城乡供水新模式。

  一、锚定建成“互联网十城乡供水”示范省(区)目标。优化升级自治区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培育升级数字供水、供水数字两大产业,联通升级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张网络,配套升级供水组织、制度、标准、安全四个体系,着力打造政务云应用、技术创新、政策机制、产业培育、均衡服务五个示范区。计划到2027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互联网十城乡供水”全覆盖,建成示范省(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实现城乡供水科学调度、精准管理、优质服务的目标。

  二、规模化发展促安全稳定供水。坚持城乡供水工程建大并中减小、调引提蓄结合、远近梯次布局,着力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连通建设,打造宁夏中南部、银川都市圈东线及西线、清水河流域等一批骨干城乡供水工程,积极构建“覆盖全域、城乡一体、多源互补、丰枯互济”的城乡供水现代水网体系。目前,宁夏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91%,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数量由“十三五”末期的486处整合改造为目前的168处,分散供水户由3万余户下降至1500余户,水资源配置格局和调蓄能力全面优化,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确保725万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满意水。

  三、数字化赋能促科学精准管理。有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水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城乡供水水源、水厂、管网到用户端实施全流程全环节数字化提升改造,实现城乡供水业务在线监测、自动控制、智能分析和数据集成,大幅提升城乡供水综合管理服务效能。建设完成集四大管理系统29个功能模块于一体的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同时将平台与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对接,实现城乡供水全业务流程在线办理、多层级管理互联互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力提升了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水平。将自动化与信息化设计等5项技术规范纳入地方标准体系,出版发行《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探索与实践》。

青岛市聚力推动单村(联村)供水村庄联网并网和未通自来水村庄销号

  2023年11月,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印发《青岛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2025年)》,大力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推动村一级供水工程改造,切实推进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能力现代化。

  一、科学分区布局。立足供水发展现状,衔接青岛现代水网,统筹谋划城乡供水网络建设,构建“1+3+5”供水格局,即依托“五干十脉、五纵五横、两枢多点”的青岛现代水网总体布局,形成城市核心辐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区、规模化供水提升区三大类型区,划分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五个独立供水分区。到2025年底,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5%,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90%,自来水入户率力争达到100%,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6%,实现24小时不间断安全优质供水。到2027年年底,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8%。

  二、强力推进水源保护。加快制定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三年内将全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纳入水源保护区,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立标等工作。到2025年,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到100%。统筹开展水源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地水源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生态环境、卫健、水务主管部门横向监测、信息共享、高效协作体系。

  三、创新管护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县级统管,由县级供水公司负责全区(市)各类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推广“供水公司管理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运维模式,明确项目供水管理单位人员配置、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选配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管理人员,实现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物业化服务。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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