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简报2024年第2期

【字体:      】     打印     2024-03-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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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多措并举做好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好新疆中贡献水利力量。

  一、牢牢守住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底线。一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聚焦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3次农村供水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户”。不定期对全疆90个县(市、区)用水户供水情况进行电话问询和回访,实现群众用水困难诉求动态清零。完善新疆防止返贫致贫农村供水监测平台功能模块,完成48处农村供水工程关键监测数据及视频监控采集接入工作。二是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维修养护。多渠道筹措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涉农整合资金等政策性投资,实施60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成投资20.1亿元。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列入自治区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科学编制《县级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维修养护项目30个,巩固提升了203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三是强化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加快制定市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和田地区、博州2个地(州)、尼勒克县、伽师县等54个县(市、区)已出台。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孪生建设,制定地方标准《农村供水工程自动化监控及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导则》,印发《农村供水工程监测数据接入技术指南》。

  二、大力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基础。一是提升乡村防洪减灾能力。通过召开5次推进会,多次下发通知、提醒函,加快项目实施。完成重点河流治理67.77公里、中小河流治理559.36公里,推进37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7条,建成护岸7.5公里、堤防16.6公里、排洪渠2.85公里。二是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首次组建大中型灌区项目专家库,召开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管理现场会。完成21处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改善灌溉面积258万亩,10处灌区纳入全国大型灌区名录。三是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全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7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20座中小型水库可研报告通过技术审查。采用周报、月调度工作会商机制,实时掌握全区水利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化解项目建设制约因素。推进新疆库尔干、大石峡、玉龙喀什等9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续建及新开工中小型水库工程32项。

  三、不断增强农村水利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大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汛前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对520座水库、1446段堤防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自查、抽查,发现并整改345个问题。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督导审查审批511座水库“三个方案”,批复505个堤防、水闸抢险预案、131个山洪及水利抗震应急预案、105个超标准洪水预案。二是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调度。紧紧围绕“用水总量、弹性配置水量、外调水量”三个目标,加强区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年初制定贯穿全年、统筹兵地、覆盖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的全口径供水计划,实施供用水“年控制、月调整、旬统计、周调度”,开展自治区水利调度13次,实现粮食作物供水292.2亿立方米。三是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召开全区水利工程标准化、水库泥沙清淤暨现代化水库管理矩阵推进会议,完成41座水库、46座水闸、50公里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材料整理)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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