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简报2024年第5期
多措并举 标本兼治 纵深推进福建农村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2023年,福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河湖长制工作连续5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漳州九十九湾、三明池湖溪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木兰溪、九龙江西溪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
一、健全组织体系,靠实责任抓推动。一是强化领导。省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部担任河湖长,村级设河道专管员,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河流水库湖泊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架构。二是精心部署。及时印发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坚持省市县三级四套班子全部参加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全面把握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三是全力推动。各级河湖长既当总设计师建机制抓队伍,又当施工队长找差距纠短板,全省现有河湖长6886名、河道专管员8272名,常态化深入一线巡河查河护河。
二、聚焦重点任务,综合施策抓治理。一是力抓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出台《福建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坚持“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率先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把水电站达标情况纳入各地党政领导责任制考核。全省16个生态流量管控断面全部达标,2023年福建小水电流量泄放、平台建设均位居全国首位。二是力抓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创新治河理念,提出“八个有”目标要求,实现工程技术“两个转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治理河长305.7公里,完成率152.85%,逐步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重塑河岸,打造一条条分布城乡人水和谐的河流生态走廊。三是力抓中小河流项目治理。与省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落实领导挂点和包片推进,治理河长443.59公里,完成率120.7%,推动堤型由传统“钢筋水泥”式向“花园景观”式转变,有效提升当地生态面貌。
三、紧盯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抓整改。一是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落实采砂“四个责任人”,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落实采运管理单制度,出动执法人员6万余人次,处置非法采砂案件51件,同比下降36.2%。二是常态化“清四乱”。以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为抓手,集中排查河湖“四乱”,并向乡村河湖延伸,实现“遏增量、清存量、压责任”。三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出台《福建省河湖“天地网”管理办法》,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工作机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和监管,有力整治侵占破坏河道问题。
四、强化保障措施,健全机制抓成效。一是坚持目标管理。出台《福建省河湖长制省级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效能考核等指标体系综合考核。二是加大投入保障。每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8000万元,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等。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省级坚持开展“河小禹”专项行动,评选十大“最美基层河长”“最美民间河长”等。各地创新建立“河长日”“巡河交水”“巡河积分奖励”等机制,推行“委员河长”“乡愁河长”“企业家河长”等民间河长,打造联动治水新格局。
(根据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会交流发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