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简报2024年第10期
广西“三大举措”提升大石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盯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三大举措”,全力提升大石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一、聚焦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加强动态监测排查。一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印发《广西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攻坚行动方案(2023—2030年)》,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利用现有大水源等,推进一批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大石山区供水保障能力。二是实施农村供水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广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市县全面开展农村供水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组织市县制定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供水保障责任人,加强供水安全应急演练,做好提前筹备和有序应对。必要时采取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凿井取水、应急调水、拉水送水等措施,防止出现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全区累计排查和监测供水不稳定人口7.7万人,通过维修、新建水源和应急供水等措施均已及时得到解决。
二、聚焦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完善供水工程体系。一是全面谋划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以“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为主线,依托大水源、大管网,从全域角度科学合理布局工程,编制印发《广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项目5613个,估算总投资955.36亿元。到2027年,大石山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92%,基本消除单一水源直接饮用的家庭水柜数量。二是积极筹措农村供水建设资金。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的原则,下达补助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9亿元。先后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融资贷款、地方专项债券等落实资金37.62亿元。三是加快实施农村供水建设进度。大石山区开工建设工程856个,供水受益人口82.8万人,实施集中供水工程覆盖家庭水柜6234个,压减直饮水柜水人口数量4.36万人,大石山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较2023年分别提升了2.5、5.2个百分点。
三、聚焦巩固已建供水工程成果,强化工程运行管理。一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印发《广西农村供水工程风险防控机制》《广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机制,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4亿元,完成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1126万人,有力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二是推进净水设施配套改造。制定《广西农村供水工程水处理技术与管理手册》,指导市县因地制宜采取沉淀、过滤、消毒、生物降解、膜滤等水处理工艺,积极整合各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财政资金采购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全区共投入水质提升资金3.13亿元,置换水源124处、安装净化消毒设备设施1394套,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三是提升供水水质检测能力。生态环境部门将广西全部“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监测范围,定期监测;卫生健康部门出台《广西卫生健康系统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在线监测工作指导标准》,下达2.15亿元对4279个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在线监测;水利部门依托水文水质监测平台,开展水质监督性检测,完成检测水样10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