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字体:      】     打印     2025-01-26 09:23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2024年,在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下,上海市水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长江河道上海段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定期巡航检查和夜间执法打击,持续深化部门和区域协同合作,保持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监管态势,维护长江河道上海段采砂管理工作形势稳定向好。

  上海市水务局综合运用人防和技防手段,有机结合水域定期巡航、夜间突击检查、雷达光电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吴淞口锚地、沪苏交界等重点关注区域的执法监管,并组织开展对本市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加强水上执法协同联动,联合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落实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采砂执法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成效,对违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做到露头就打,坚决防止违法采砂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采砂执法巡航检查83次,其中,夜间专项打击61次,联合执法16次,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市交通委、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和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共计出动321人次、执法艇90艘次、执法车126车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3359公里。

  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方面是落实常态检查。保持每周至少1次的夜间专项打击频次,对吴淞口锚地、北港水道、沪苏交界、青草沙水库周边等往年违法采砂高发的水域开展定期覆盖执法检查,对夜间盗采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威慑,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重点关注本市崇明、长兴沿线闸口、浅滩、港汊等周边水域,严防“三无”非法采砂船聚集回潮,强化源头管控。另一方面是提升技防水平,通过健全完善雷达光电监控“日报制度”,加强对覆盖水域、重要时段、可疑对象的动态监视监控和信息收集分析,为研判采砂监管形势、锁定重点目标提供有理可靠的信息保障,切实提升打击采砂违法活动的能力水平。

  强化对外协同力度,凝聚执法监管合力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持续保持与本市各水上执法部门间的紧密协作和协同发力,依托“四方工作备忘录”“五方党建联建协议”“沪苏合作备忘录”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本市重点水域联合执法检查、省际边界水域联合清江行动等。与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共享水域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加强水域、岸线巡控措施,加大重点河湖通道、重点岸线巡查力度。同时组织开展对本市吴淞口锚地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的联合执法检查,登检作业采、运砂船,检查采运管理单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规范有序实施综合利用项目。与市交通委、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和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相关部门定期沟通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动态掌握相关数据和监管信息,不断健全河道采砂管理信息互通机制。

  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法治氛围

  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和全过程普法工作要求,开展对水上从业人员、疏浚砂作业船舶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贯,重点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新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力求通过剖析案例,进一步放大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