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25年01月23日 10版)
本报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陈晨22日从水利部获悉,日前,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意见要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人与河湖和谐共生,既维持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又确保河湖安澜、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筹兼顾,走因江河而繁荣兴盛的幸福之路。从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等5个方面部署了幸福河湖建设的任务。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幸福河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完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凝聚全民治水管水合力。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与各部门协作,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支撑。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凝聚幸福河湖共治共管共享合力。
意见提出了幸福河湖建设的工作路径,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拓宽投入渠道、实行名录管理、健全长效机制。2025年6月底前,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将本行政区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总河长令等形式印发实施。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幸福河湖建设,倡导地方创新投融资机制,多部门协同推进,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幸福河湖名录及退出机制,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水利部日前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永定河(怀来县段)、沁河、小汤河、呼兰河(铁力市段)、永安河等24条河流入选。水利部将持续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发布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