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字体:      】     打印     2025-01-21 21:12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古一平)记者20日从水利部获悉,历时3年的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于近日完成。本次划定工作综合划定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摸清了当前全国地下水超采状况。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划定工作充分利用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共34929眼监测井监测数据。全国共划定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26.76万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4.43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黄淮地区、河西走廊、京津冀平原、西辽河流域、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三江平原等;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13.27万平方公里(深浅层重叠面积约0.94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黄淮地区、京津冀平原、辽河下游平原等。

  对比2015年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最新情况显示,近年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来看,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总体下降,超采量、超采程度显著降低。存在超采的省份由21个减少为18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较上一轮减少6.8%,地下水超采量减少31.9%,严重超采区面积减少51%。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