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到2030年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王迟)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近年来,水利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实践探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国家层面,2022年以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遴选62条(个)河湖,实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份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强调,接下来水利部将加快完善幸福河湖相关建设、评价技术标准,鼓励各省编制省级幸福河湖评价地方标准,依据技术标准开展幸福河湖评估工作。同时,发挥好河湖长制作用,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健全河湖长责任体系
由于河湖保护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涉及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因此在幸福河湖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关键作用,健全河湖长责任体系。
朱程清强调,七大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在凝聚流域区域部门治水管水合力、推进流域统一治理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用好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同时,她表示,要通过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更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发挥‘河小青’等志愿者服务组织作用,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凝聚幸福河湖共治共管共享合力。”朱程清指出。
加强执法监管 重拳整治河湖库乱象
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据悉,2018年以来,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水利部指导督促各地累计清理整治侵占破坏河湖库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8万余个,推动江河湖库面貌实现历史性转变。2024年,清理整治“四乱”问题4.2万个,恢复水库防洪库容2190万立方米,清理违法建(构)筑物634万平方米,清除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13.5万亩、阻水围堤1140公里,清理渣土垃圾520.7万吨,打击非法采砂船405艘。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陈东明介绍,水利部聚焦长江、黄河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部署开展岸线利用项目排查整治、非法采砂打击整治、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等专项行动。并开展为期2年的水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同时,应用卫星遥感+AI智能识别等技术手段,推进智能监管。2024年首次使用亚米级卫星遥感影像助力“清四乱”,各地清理整治的4.2万个问题中近60%通过遥感发现。河北省打造全省河湖视频监控“一张网”,布设高监控点位摄像头10213个,每个摄像头监控范围为4公里,对全省1386条河流、23个湖泊全覆盖监控。
“下一步,水利部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河湖库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保障幸福河湖建设取得实效。”陈东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