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
本站讯 9月2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委党组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冬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甲均,委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红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水利部党组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同题共答,巡察发现问题质量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值得肯定。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单位内部治理和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一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秉持自我革命精神,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和实际加强政治监督,尤其要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开展监督。对照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水利部党组工作要求。二要常态长效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件件有举措、事事有着落。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单位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进一步完善贯通协调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认真履行协助、支持巡察工作的责任,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协作配合、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工作,共同推动巡察工作开展。
长江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