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启动国家蓄滞洪区划界工作
本站讯 1月20日,海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启动海河流域28处国家蓄滞洪区划界工作。海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韩瑞光主持会议,水利部防御司、水规总院相关负责同志莅会指导。
会议听取了海委关于蓄滞洪区划界技术方案的汇报,与会各单位针对蓄滞洪区划界工作内容和技术标准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指出,蓄滞洪区是海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蓄滞洪区划界工作,逐一明确海河流域28处国家蓄滞洪区边界,将为蓄滞洪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和维护蓄滞洪区行蓄洪功能,确保蓄滞洪区及时安全有效运用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蓄滞洪区划界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一要强化组织协调。有关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利用好已有的蓄滞洪区基础数据和成果,统筹各有关单位力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划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二要加强规划衔接。结合现行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已批复的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方案、新一轮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等,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方式,通过洪水分析计算、现场测量复核等手段,逐一确定国家蓄滞洪区边界。三要做好成果审核与集成工作。广泛征求有关省(直辖市)意见,汇总本流域蓄滞洪区划界成果,编制划界成果总结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划界成果。
海委防御处、规计处,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蓄滞洪区管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技术骨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