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
本站讯 1月24日下午,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委党组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冬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甲均,委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红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积极推动立行立改,巡察发现问题质量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值得肯定。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通过巡察监督,深入了解委属单位履行职能责任、落实重大改革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督促委属单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进一步推进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发现真问题,有力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精准发现问题、如实客观反映问题,准确把握问题责任,做到定事精准、定性精准、定责精准,切实提升巡察震慑力。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横向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对共性问题的汇总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巡察组的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强化纪律意识,锻造过硬巡察队伍。三要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狠抓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要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明确目标,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单位治理能力相结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