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站讯 近日,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部署,委党组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2个巡察组分别向水生态所党委、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党委进行了反馈。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从思想认识上,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机结合,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单位职责。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指定相关部门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确保反馈指出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全面提升整改实效,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开展好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强化担当,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单位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反馈会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