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长江流域片水政工作暨执法协作会议
本站讯 3月31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江西南昌组织召开长江流域片水政工作暨执法协作会议,总结交流水利法治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张莹莅会指导并讲话,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水山主持会议,江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罗传彬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来,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流域水法规建设成果丰硕,水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协作走深走实,水法治宣传教育亮点纷呈,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流域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长江流域片水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水政工作对于强化水利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担当,凝聚治理合力,不断开创流域水政工作新局面。一要持续推进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流域水法规建设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协同立法,加强政策研究,以高水平立法服务保障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二要增强流域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源头管控、立案查处、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检查,推进“智慧执法”,充实执法力量,全力维护流域良好水事秩序。三要高质量推进流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以河流、湖泊为单元开展联合执法,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创造水行政执法协作长江经验。四要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普法重点,加强普法统筹,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营造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浓厚氛围。五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流域片涉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台账,加强流域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上,江西、西藏、重庆、湖南、贵州、广东、福建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交流发言。长江水利委员会政法局(水政局)作工作报告,并介绍了长江流域片水行政执法十个典型案例。会议围绕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落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方面开展研讨,分享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长江流域片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人及政法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