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等3个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公告

【字体:      】     打印     2015-06-0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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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规定,水利部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分别对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重庆市万州区新田水库管理处和璧山区壁中水利水库管理中心(同心水库)3个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上述3个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9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陈晓玫、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202641、2687

  传    真:010-63202641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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