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5-07-0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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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经研究决定,我部取消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三类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注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水利部不再对三类人员实行注册管理,取得三类人员资格的人员在资格有效期内且受聘于一家单位从业的,即可上岗执业。

  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三类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和资格管理工作。

  三、各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取消对三类人员注册管理后的衔接工作,要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监督检查、稽察和信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做好对三类人员的监管工作,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对三类人员的需求。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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