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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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明发〔2015〕31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根据节日期间水利行业的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二、根据节日特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水库大坝、供水工程、农村小水电、水利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加强炸药库、油库、仓库和宾馆、职工医院、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水文测验、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交通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隐患整改。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落实检查责任,对每一个单位(项目)、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全面覆盖,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狠抓隐患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对辖区内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抽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要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回头看”,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和项目进行复查。

  四、做好节日的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通畅。要强化水利工程的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应急资金、物资和队伍。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6号)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5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大检查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甚至在大检查期间接连发生多起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历来是道路交通等事故多发期。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今年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等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并请各省级安委会将本通知转发到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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