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黄委济南槐荫黄河河务局等5个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复核、章丘黄河河务局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验收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2015-11-0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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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专家组,对黄委济南槐荫黄河河务局、滨州邹平黄河河务局、淄博高青黄河河务局、焦作博爱沁河河务局和开封第二黄河河务局等5个单位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复核,对章丘黄河河务局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根据专家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济南槐荫黄河河务局等5个单位水利工程管理通过水利部复核;拟批准章丘黄河河务局水利工程管理通过水利部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孟祥龙 李宏强

  联系电话:010-63202801  010-63204548(兼传真)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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