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审核补充公示

【字体:      】     打印     2015-12-01 14:4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0号),我部对201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受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复核、评审,现将结果补充公示如下:同意内蒙古德兰生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水库移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同意内蒙古华晨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辽阳鑫利土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同意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不分级)资质。降低成都华源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资质等级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降低萍乡市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所等2家单位专业资质等级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联 系 人: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王竑  张大伟

  联系电话:010-63202715  63202571

  传    真:010-63202685

作者:    责编: 杨柳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