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6-03-0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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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号),确保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附件:1.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
          2.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附件:

评分细则.xls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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