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号),确保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附件:1.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
2.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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