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淮河河道采砂管理检查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6-10-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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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省水利厅: 

  为坚决打击淮河河道非法采砂,进一步做好2016年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水利部决定组织开展淮河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止采砂活动的通知》(水建管[2015]316号,以下检查《通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淮河河道采砂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有力保障淮河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 

  二、检查范围 

  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淮河河道(湖泊)。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通知》情况。 

  2.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 

  3.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监管办法、年度现场监管方案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现场监管记录填报情况;河道日常巡查制度、年度巡查方案或计划的制定及河道巡查和案件处置的记录和填报情况。 

  4.采砂船舶禁采期集中停靠情况,包括集中停靠点划定与公告、集中停靠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责任落实、集中停靠船舶登记造册、集中停靠点管理记录等。 

  5.对非法采砂高发地区的管控情况,近期针对非法采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集中整治情况以及处罚、整改情况。 

  6.沿河砂场的分布、数量、规模等,对违法违规砂场的清理整治情况。 

  7.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 

  8.当前采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组织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组成检查组,由相关负责人带队,水利部相关司局派员参加,检查时间和检查组人员名单由淮委另行通知。检查采取座谈讨论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各检查组要细化检查工作方案,1031日前完成检查报告,并由淮委汇总后报部。检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 

  1.建设与管理司  

  李春明   孟祥龙    

  联系电话:(01063203224    63202801 

  2.淮河水利委员会: 

  李秀雯    

  联系电话:(05523093516 

作者:    责编: 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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