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等6个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公告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16〕361号)规定,海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天津市海河二道闸管理所及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水库管理处、奉化市亭下水库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皎口水库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上述6个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4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刘 娟、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202641、2687
传 真:010-63202641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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