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等3个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公告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16〕361号)规定,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广州市黄龙带水库管理处、广州市流溪河灌区总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上述3个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4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刘 娟、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202641、2687
传 真:010-63202641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