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西省上饶市大坳水库管理局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公告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16〕361号)规定,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江西省上饶市大坳水库管理局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该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9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刘 娟、王 健
联系电话:010-63202641、2687
传 真:010-63202641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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