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7-09-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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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决定批准广西桂林灵渠水利风景区等54家景区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遵照中央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不断提升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质量水平,努力打造安全河湖、生态河湖、文化河湖、美丽河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水利部

2017年8月31日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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