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1-02-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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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水利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我部组织研究提出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市县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拟激励市县名单: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雅安市、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

  联系电话:010-63202715

  传    真:010-63202685

  2021年2月24日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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