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2023-08-1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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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节约用水深入推进,取用水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河湖管理持续加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江河湖泊面貌持续改善,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为5998.2亿立方米,完成了2022年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7.6%和17.7%,均完成了2022年下降6.7%的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2,比2021年提高0.004,完成了2022年度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1.9%,完成了控制在84.2%以上的目标。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度考核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江西、贵州、广东、四川、湖南、重庆、河北、安徽、黑龙江、广西、北京、湖北、福建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

  2023年8月11日

作者:    责编: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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