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各单位推荐、材料审核等程序,拟确定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政策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政策法规处、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推荐对象,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华夏、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黄河河务局水政水资源与河湖监督处副处长谭亮亮、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科科长冯婉璐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11日至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10-63202917
传 真:010-63202921
邮 箱:zhengcechu@mwr.gov.cn
水利部普法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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