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25-02-06 13:26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办建设函〔2025〕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1051号),水利部于近期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发现你单位相关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不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现将你单位相关资质状态设置为异常,在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spjc.mwr.gov.cn/spjc/hallg/results_jldw.jsp?mindex=2&state=1)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予以公示。资质状态异常期间,水利部停止受理你单位相关资质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申请(包括晋升申请、延续申请以及变更申请,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通过延续申请变更资质等级的除外)。

  请你单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资质恢复正常状态;逾期仍不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水利部将视注册人员数量变更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010-63208000(技术),010-63204104/2145(业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水利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

作者:    责编: 高博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