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水许可决〔2025〕19号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河北泽润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河北浩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产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
取得资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水利部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1051号),动态核查有关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资质证书标注异常并予以公示,停止受理其资质申请,视情况变更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证书。
咨询电话:010-63208000(技术);010-63202145/2526(业务)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