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6-05-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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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安监函[2016]45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全面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水利安全监督视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于2016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集中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月”组织发动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提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指定活动联络员,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有创造性地编制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要加大组织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宣教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强化安全观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提升职工素质,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水利部将把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

  二、广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宣教活动:

  1.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水利部组织 “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见附件2),请部直属单位以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撰写学习体会,解读有关精神,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部署安排本地区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本单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认识。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编制知识问答题,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方案见附件3)。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竞赛组织发动,做好参赛单位信息录入竞赛平台等工作,鼓励从事水利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

  3.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3号)的要求,组织学习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讲座》等资料。我部已制作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组织集中观看、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4.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活动。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邀请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选,优秀应急预案将向全行业推广,以提高全行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方案见附件4)。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水利行业应急处置水平。

  5.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咨询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按照《关于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2号)的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和报送具有水利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三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水利部将在《中国水利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水利安全监督网设立安全生产月专题,开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通过刊发署名文章、推送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宣传安全文化。各单位应组织职工关注有关报刊、网络及微信平台,并积极推广使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参与微信平台接力宣传活动、身边隐患随手拍等活动。

  6.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各地各单位要推荐安全生产月宣传联络员1名,于5月10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5)报送水利部安监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水利部安监司,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水利部安监司,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资料报送水利部安监司。

  联 系 人:白  银

  联系电话:010-63205260

  E-mail:anquan@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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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方案
         4.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5.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

作者: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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