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水利部公布《2011中国水旱灾害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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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旱灾害公报                       BULLETIN OF
                               FLOOD AND DROUGHT DISASTERS IN CHINA

列入此范围。牧区在统计牲畜饮水困难时要将羊单位转换成大牲畜单位。

      7. 因旱直接经济总损失:因干旱灾害造成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航运业、水力发
电等行业及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8. 重旱: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有较大影响的干旱。旱作区:出苗率低于 6 成,叶片
枯萎或有死苗现象,20 厘米耕作层土壤相对湿度小于 40%;水稻区:田间严重缺水,稻
田发生龟裂,禾苗出现枯萎死苗。

      9. 干枯:出苗率低于 3 成,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毁种。
      10. 投入抗旱人数: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人数的最大值。
      11. 投入机电井: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类机电井数量的最大值。
      12. 投入泵站: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泵站数量的最大值。
      13. 投入机动抗旱设备: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类非固定抗旱设备数量的最大值。
      14. 投入机动运水车辆: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种机动运水车辆数量的最大值,
包括给饮水困难群众送水的车辆。

      15. 投入抗旱资金:指本年度以来各级财政、地方集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投入抗旱
的资金累计数量,不包括群众投劳折算资金。

      16. 抗旱浇地面积:指本年度以来实际抗旱浇地面积累计数(正常灌溉面积不列入统
计范围)。同一块耕地一季作物抗旱浇灌多次,按面积统计时只计一次,按“面积·次”
统计时计多次。

      17. 影响人口:指统计时段内受定时、定量、减压等限水措施影响的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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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报(copy) 第43页 共47页  CMYK                                        2012-08-23 14: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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